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市局工作

全市开展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报告

作者: 时间:2011年05月03日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章》(TSG T5001-2009)的相关要求,响应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规范我市电梯市场的呼声,市质监局于2009927启动了全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专项整治活动,历时1年多。在全市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各区县质监局、市特检中心和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完成各项预定工作任务,初步实现既定工作目标。下面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09927,市质监局在金质花苑酒店召开全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专项整治工作会,下发了《全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质监发【2009156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工作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和对整治结果的处理。

(一)稳步推进各项检查工作。

各电梯相关单位认真自查,填写《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自查情况表》;区县局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电梯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质监部门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根据文件要求,市局组织六个检查组,按照《全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专项整治验收考核方法》(渝质监发【2009232号)的规定,对全市132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电梯企业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均由各电梯公司所在地的区县质监局下达指令书责令整改。现场检查90分以上的有38家,低于60分或不做评价的有3家,自动申请放弃许可的有4家,其余单位得分为6090分之间。与此同时,市局还向各区县质监局、市特检中心和到用户现场发放评价表,考评各项指标。现场检查90分以上,区县局评价、检验机构评价均为90分以上、服务对象评价为好,且无不良投诉反映和事故发生的的为A级。评分项目中存在一项不合格的,或存在重大投诉、违规行为、发生事故,从上一级别降下的为C级,其他的为B级。经市局最后的综合评价,按照判定原则评比结果:A级的有9家、B112家、C5家。正在换证或重新申请,已停止相关业务,暂不做评判的有3家。

(二)探索建立电梯长效管理机制。

为实现“一个坚持、五个统一、六项保障”,(即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维保自律和社会监督;统一维保记录各式、维保价格标准、维保当量标准、应急处置和维保档案标准;建立维保责任诚信制、维保合同备案制、维保质量追溯制、维保应急突处制、维保档案管理标准制和维保单位黑名单制度。)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组织部分区县质监局、协会电梯分会部分成员单位搭建了起草班子,制定出了《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记录》、《重庆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范本》、《重庆市电梯日常维保最低价格编制说明》、《重庆市电梯(乘客/载货电梯)日常维保工作量表》、《重庆市电梯档案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建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企业黑名单制度》。

这些制度的出台及相关格式的统一,体现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为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内,提高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工作质量水平,避免市场恶性竞争,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起分级监管新模式。

经市局最后的综合评价,纳入A级监管的企业有9家,B级监管的企业有112家,C级监管的企业有5家。我们将考核结果发放到各位参会电梯企业进行公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按文件要求将意见反馈到市局。对A级电梯企业,市局将发文进行表彰,将减少现场安全监察的频次。B级监管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开展日常现场安全监察;对C级监管的企业,进入黑名单,质监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现场安全监察频次,促进企业问题的整改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此次对电梯企业的分级监管,在我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尚属首次,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建立我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增强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了有的放矢。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作业人员证件存在交叉使用问题。同一名作业人员同时在两个电梯单位出现,并同时与两家单位均签定有聘用劳务合同。在社保方面,由于安装人员流动性较大,社保未由公司代为缴纳而是发放到个人,由个人自行缴纳。有部分电梯公司高级工程师已经离职,而未续聘新的高级工程师。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法规不熟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未发到有关人员,技术人员或作业人员对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不了解。

(三)内审工作和管理评审工作开展不完善。

(四)对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存在着不同差异。对TSG T5001-2009的贯彻执行不到位,维修和维护保养上问题较多。维保记录不完善,多为公式化记录,导致维保记录不真实。维保合同对应急救援时间不予以明确。救援预案不完善,未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等。

(五)电梯动态监控系统的应用不够广泛,被检查企业中,只有一家电梯单位对业主单位进行积极的宣传安装电梯动态监控系统的优点。

(六)有部分电梯单位作业人员数不够,或者具有改造资质,但是没有改造业绩。

(七)部分电梯单位设备台帐不完善,计量器具超出检验周期。

(八)外地来渝从事电梯维保的办事处,不仅基本条件差,而且基本未执行企业的质量体系管理文件。

(九)部分电梯单位存在低价竞争的现象,最低价格为150元一台,含100元易损件。

三、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我市前期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专项整治活动虽暂告一段落,但检查中发现的普遍存在问题、每年发生的电梯事故和社会媒体的有关报道,都说明我市电梯的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一个坚持、五个统一、六项保障”的规定,加强对电梯维保人员、外地来渝从事电梯维保企业的管理,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监管方式,以提高我市电梯安全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前不久,市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通知》(渝质监发〔2011102号),对规范我市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行为,促进电梯维保工作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该文件通过实施每年度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企业25%抽查计划,依法通报企业不良行为。加大日常现场监察力度,重点打击五种违规行为(一是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合规张贴;二是电梯维保企业是否每15日至少开展一次日常维保工作;三是现场摁报警按钮,电梯维保企业是否能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施救;四是电梯维保企业更换后,是否及时将维保合同送当地区县局备案;五是电梯维保企业是否按照新的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引入行政执法处罚情况和检验机构年度综合评价,综合考评电梯维保企业,完善了我市电梯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起立体监管机制。充分发挥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协会的行业引导作用,启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我市电梯维修状况。这些举措将在51日起开始施行。待会儿大家还要签署承诺书,希望我市的电梯企业能不断强化自律意识,严守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要去碰红线,不要被行政处罚,不要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携手打造重庆电梯安全持续发展的新环境。


Copyright © 2010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渝ICP备06008373号
技术支持:重庆厚齐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23-6806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