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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液化气瓶监管 确保气瓶使用安全

作者: 时间:2011年11月22日 阅读次数: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化气瓶充装站和气瓶检验站治理工作的意见》(国检特函〔201141号)和市局液化石油气事故预警快报的要求,经开区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站在政治立场的高度来开展,明确了专项整治时间,制定了以分局牵头加强监察,气瓶充装站落实的工作措施,并于20111118对辖区内的重庆天源燃料有限公司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点仓库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是检查气瓶充装站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充装液化石油气“螺丝瓶”、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以及违法充装不明混合介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点仓库内是否存在“螺丝瓶”、超期未检气瓶和报废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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