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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新申请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受理的通知(渝质监办发〔2011〕413号

作者: 时间:2012年01月07日 阅读次数: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暂停新申请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受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市特检中心:

通过对电梯获证单位的证后监察和电梯协会对 “五项制度”专项检查,发现目前我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存在相互低价竞争,为了获利,只能低质量维保,甚至违规维保,严重妨碍了行业的良性发展,并影响电梯的安全运行。二是少数获证单位取证后,疏于管理,相关资源条件不能满足要求,致使安装改造维修的电梯质量低下,造成问题多,投诉多,在市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等。为此,我局正在按照国家总局的相关要求,对全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在该项工作结束前,暂停对新申请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受理,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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