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国家总局
市局工作
区县局工作
检验工作
事故动态
公告通知
政策法规
国家法律法规
重庆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
安全技术规范
网上申请
企业开工告知申请
企业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
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下载
信息查询
监察机构
检验机构
作业人员
许可企业
系统入口
民用气瓶
工业气瓶
电梯维保
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
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事故动态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作者: 时间:2010年08月03日 阅读次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9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Copyright © 2010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渝ICP备06008373号
技术支持:重庆厚齐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23-68066469